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 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是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所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为领导干部提供教育服务。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县级副职/乡(镇)科级正职/市直机关科级等各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培训。
(二)公务员(初任/任职/专业/更新知识)培训,公务员施教机构骨干教师培训。
(三)年轻优秀党员干部教育,市内意识形态部门(党员干部/理论骨干)培训。
(四)市内统战部门党员干部培训,锦州市民主党派及非中共领导干部培训,市属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高中级知识分子培训。
(五)工作调研与学术理论研究,国内外学术信息交流与合作,接受委托开展其他培训和科研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无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内设机构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下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校委办公室、组织编制人事科、计划财务科、行政科、教务科、科研办公室、学员科;3个分支机构,分别为市委讲师团、党员教育中心、对外交流中心。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46.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69.3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6.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9.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309.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86%。主要是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收费及对外培训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67.5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3%。主要是党费及政研室课题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69.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7.05%。主要是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4万元,原因为主体班两个班次没有开展培训,结转500万元为学员宿舍楼建设工程结转。其他收入结转为辽沈战役干部学院建设费结转。预算外结转为开放式图书馆建设年底送评审中心评审,未完成决算,工程款未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转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840.99万元,降低22.8%,主要原因:一是学员宿舍维修项目完成改造升级;二是2020年度没有辽沈战役干部学院建设费拨款。三是2019年度党员教育中心合并带来收入,2020年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总计3403.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52.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6.1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3.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3万元。
2.项目支出1151.6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83%。主要包括主体班及对外培训办班成本性支出,讲师团宣讲,事业编制公家卡及运行经费,教师培训经费及科研经费,辽沈战役干部学院建设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46.08万元,增长15.08%,主要原因:一是学员宿舍验收、决算,工程款支付;二是开放式图书馆项目验收、决算,工程款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12.12万元。
主要是辽沈战役干部学院建设逐年、有步骤进行;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结余29万元,原因为双一流实际培训人数和计划培训人数之间存在差异。结转0.7万元为讲师团宣讲结余资金。预算外结转资金为图书馆及边石项目明年继续实施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57.8万元,降低72.44%,主要原因:一是学员宿舍验收、决算,工程款支付;二是开放式图书馆项目验收、决算,工程款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5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2.31万元,项目支出701.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3.1万元,增加16.71%,主要原因:学员宿舍完成验收、决算,支付工程款。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53.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953.65万元,占1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教育支出2953.65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教育支出2953.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及主体班培训班成本性支出,学员宿舍改造升级工程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学员宿舍完成验收、决算支付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0.63万元,下降8.9%,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学校公务用车使用条例的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4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过桥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5.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81万元,比上年减少13.1万元,降低6.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涉及资金140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分。组织对9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00万元,自评平均分99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由于疫情影响,一些项目实际实施执行与年初预算有差异。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尽量合理、科学估计预算外收入;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立求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化,进一步细化各个项目支出,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尽可能完整、细化到项目及具体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