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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

2024-01-25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预算公开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等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其他说明事项(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公务员、统战人才、党务干部等培训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部署,承办各类专题研讨班。
(二)负责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宣传;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发挥新型智库作用,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四)开展在职研究生教育和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及培训;开展同国内培训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五)负责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的辅导和服务工作;围绕理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与宣传等活动;负责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工作的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六)负责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学习教育;负责开发制作全市党员教育教学资源。
(七)负责对县(市)区委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八)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校委办公室、组织编制人事科、计划财务科、行政科、教务科、科研办公室、学员科。分支机构:中共锦州市委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讲师团、党员教育中心、对外交流中心。
纳入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锦州行政学院、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共锦州市委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讲师团、锦州辽沈战役干部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预算单位包括: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锦州行政学院、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共锦州市委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讲师团、锦州辽沈战役干部学院)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预算公开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收入预算总计2859.05万元,支出预算总计2859.0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万元。
二、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86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国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无;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无;公务用车运行费4.86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车辆台数未发生变化,车辆经费定额未发生变化。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2859.05万元,较上年减少58.34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本年无校舍消防改造项目经费。
  2024年预算支出2859.05万元,较上年减少58.34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本年无校舍消防改造项目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7.52万元,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对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1.2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定额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0万元。(我单位无其他下属单位情况)。较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无。
六、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按照《转发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锦财预〔2016〕478号)、《关于印发锦州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锦财预〔2021〕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预算其他必须说明事项,在此一并进行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1262.78平方米,较上年无变化。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拥有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较去年无变化。其他大宗资产占有无,较去年无变化。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年初无预算安排房产、车辆等大宗资产购置情况。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24年共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1116.84万元,主要是:主体班培训班及讲师团宣讲专项306万元;党校教师培训费14.5万元;党校职工交通卡费5.18万元;党校劳服人员经费9.9万元;党校对外成本经费592.48万元;党校基本运行及课题研究经费29.09万元;党校维修费33.32万元;党校教育中心远程教育经费60.84万元;校舍验收经费65.5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部门预算公开表(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