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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锦州市委党校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06-06
       根据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5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锦州市委党校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4个方面,共36个问题,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整改问题36个,整改率100%。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问题1校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效果不佳,政治引领作用不强。中心组学习研讨不深入,学习时效性不强,对2020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滞后近1年才安排学习。
       整改情况: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作为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的重要途径。一校委班子带头学、深入学,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二是今年以来,校委会以“第一议题”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批示共24篇。三是结合上级相关要求,及时梳理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专题,制定了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四是丰富学习形式,在读原文的基础上,以教师解读、集体研讨等形式开展集体学习,适时安排扩大学习,增强政治引领作用。五是注重做好“结合”文章,将学习内容与锦州及党校发展实际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列出学习研讨专题,坚持会前自学、会上研讨交流,凝聚思想共识,推动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提升实效。截至目前,共开展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问题2: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有力。2023年“流动党校”开展“六进”宣讲活动11次,进企业、进学校仅2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差距。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党校在政治理论学习宣传方面的带头示范作用,持续推动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一是加强“流动党校”宣传、宣讲力度,以“宣讲+”、“+宣讲”的形式,积极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六进”宣讲活动。截至2023年底,共宣讲33场,受众2500余人,其中深入企业和学校开展理论宣讲14场。二是下发了《中共锦州市委党校关于2024年“流动党校”深入基层宣讲的通知》,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走深走实。三是创新宣讲方式方法,聚焦宣讲着力点,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活动,增强宣讲针对性实效性。2024年3月6日,“流动党校”走进“两新组织”凌河区民办教育党总支为教育机构老师上了主题教育专题党课;3月8日,走进凌河区医院为医院女职工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题上了一堂党课,并与医院女职工就三八妇女节相关知识进行了互动。四是加强宣讲队伍建设,整合各方面优秀人才参加宣讲活动,建强专兼结合的理论宣讲队伍。3月29日,市委党校联合凌河区委党校共同组织市县两级党校教师深入凌河区菊园社区开展宣讲,市委党校统战理论教研室曹艺老师以《百年党史中的伟人名言——支部建在连上》为题授课,凌河区委党校齐峰老师以《历史和人民为什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为题授课。此次宣讲受到了基层党员群众的一致好评。
       问题3学用结合不紧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辽宁实践”锦州调研基地建设力度再加强,目前“1+5”目标中“15个现场教学好课程”仅完成1个,“3部好教材”均未完成。
       整改情况:不断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全面整合各方资源,统筹谋划、高标准定位、科学开发,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规模、聚人气的现场教学点,打造几部党校特质、务实管用的好教材,有效满足不同群体干部差异化培训需求,为推动全市干部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是针对“15个现场教学好课程”问题,我校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深挖用好本地特色资源结合起来,以打造现场教学好课程为载体,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辽宁实践”锦州调研基地建设力度,提升现场互动教学课程数量、质量,增强办学活力,打造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特色品牌。截至目前,已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锦州实践现场教学好课程15堂讲稿撰写工作,并制定了详细的视频录制计划,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基地建设中“现场教学好课程”开发工作。二是针对锦州调研基地“3部好教材”问题,我校基于党性教育教学培训、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重要阵地作用需要,积极开发符合新时代党性教育教学需求且深刻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锦州实践的独具特色、务实管用的好教材。截至目前,已出版1部专著——《公共管理前沿理论研究》;由我校25位骨干教师编写的30万字《从理论到实践——中共锦州市委党校教学成果集萃》一书已被辽宁大学出版社出版立项;教辅教材《学习·调研·咨政——2023年中共锦州市委党校科研课题报告汇编》正在印刷厂编印中;具有地方特色的锦州地区红色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成果——《红色锦州》教材文稿已完成,教材体例正在调整中。今后两年,我校将持续组织教师开展教材编写工作,召开相关会议确定编写方向,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基地建设中“好教材”开发工作。
       问题4:截至2023年11月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下沉社区的115名教职工仅为群众办实事好事29 件,未达到“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的目标要求。
       整改情况:坚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常态化推进“万人联万家、户户帮户户清”专项行动,做好“联”与“帮”的文章。一是发挥党校党建工作优势,帮助共建社区解决1次党建基础性问题。以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指导社区做好“三会一课”出勤统计,规范相关记录,确保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有序、保质保量。集中整改期间,各支部以深入基层党组织调研与社区党组织共建等方式,解决党建基础性问题4个。二是发挥“流动党校”优势,每半年到共建社区开展1次理论服务,为社区党员群众讲党课。同时,在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上提供必要帮助。3月29日,市委党校联合凌河区委党校共同组织市县两级党校教师深入凌河区菊园社区开展了宣讲,受到基层党员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教职工与居住地社区保持联系,下沉社区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件。3月5日,4个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到开发区天桥街道共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四是搞好调查研究,了解社区关于党建工作、理论学习和基层治理等方面需求。各支部已做好计划,根据共建社区的需求,随时安排相关服务。3月21日,市委党校“流动党校”深入凌河区康宁街道开展基层理论服务,市委党校法学与公共管理教研室姚军老师以《<民法典>解读》为题授课。
       问题5教师队伍建设措施不力。对新教师培养有待加强,2018年以来招录的22名年轻教师中仅有9名能够进入主体班次授课有5名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先后辞职,6名教授、4名副教授先后退休后,教师队伍青黄不接教师队伍配备不足,现有教师48人,占教职工总数的36.64%,未达到全省市级党校评估指标要求的不低50%的标准。
       整改情况: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补齐教师队伍配备短板,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一是坚持35岁以下年轻教师坐班制度,每周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二是强化年轻教师培训管理,选派年轻教师外出交流学习,创新课程开发形式,开发更多教学专题,不断提升年轻教师授课水平。2023年,我校先后选派10名青年教师分别到中央党校、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省委党校、秦皇岛市委党校(李大钊干部学院)、湖州市委党校(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参加培训。三是举办锦州市党校系统师资培训班。四是起草青年教师专属培养计划,组织青年教师以晨间微课的形式锻炼授课能力,通过与骨干教师搭配的形式开发组合式教学课程。目前青年教师中,已有5名教师完成试讲并将被安排到青干班上晨间微课,5名教师通过与骨干教师搭配登上了主体班讲堂,12名教师已独立授课。五是选派年轻教师杨派同志参加新一轮驻村工作,选派年轻教师才银同志参加市委巡察工作,选派年轻教师曹年开同志参加2024年第一批柔性援疆工作,选派年轻教师葛相明同志到锦州市民宗局进行实践锻炼。六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年轻教师开展职称评审组卷、报卷工作,构建教师合理梯队建设。2023年底,我校组织1名教师申报副教授资格评审,3名教师申报中级资格评审,3名教师申报初级资格评审,现均已通过。七是力争教师岗位扩容,加强请示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努力增加编制和岗位数量,扩大岗位设置自主权。2019年我校招聘“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10人,2020年我校招聘“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9人,2021年我校通过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人,2022年受疫情影响,当年未启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2023年我校招聘“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2人。根据锦州市人社局录用科通知,3月22日,我校已经报送《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拟招聘3名教师,待人社局、组织部组织申报“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计划,我校再进行岗位申报。截至目前,我校实有教职工126人,其中教师50人,在不引进管理人员、教师不退休的情况下,至少需要引进25名教师才能达到50%的比例。接下来,我校将积极争取人才招聘政策支持,并在面试过程中增设试讲环节,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充实党校教师队伍,做大人才总量。
       问题6推动深化改革发展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制定及时跟踪考评措施,在“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推动党校高质量发展”专题活动成果转化上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提升创新意识,强化跟踪督导,及时对机关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深入思考,在推行工作举措的同时准确客观地做好预判,形成落实举措、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考核评价的工作闭环,实现工作成效最大化。例如,在《2024年“书香校园”读书分享活动总体设计》中,除了对活动形式、参加人员、内容选择等作出安排外,还对活动频次及督促指导、效果评价等提出要求,确保读书分享活动取得实效。
       问题7抓教学工作不实,教学督导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9月实施《教学督导制度试行》以来,未达到“配备督导组成员需经校委会讨论”“制定年度教学督导计划”“主体班在校期间,每月召开一次督导例会”和“形成督导工作总结的制度要求。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教学督导制度、执行标准和工作流程,确保制度运行更加科学严谨,督导组与教师沟通更加顺畅,教师教学质量提升效果更加明显。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执行,提高工作标准,抓实教学工作。二是坚决落实制度要求,从严管理,将督导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教学督导制度(试行)》运行效果反馈,已对制度进行了修改,规范了督导环节,明确了工作职责,优化了可执行性。三是3月以来,教务科制定了督导计划单,并发放给教学督导组成员。
       问题8咨政“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明显,科研水平不高。2018年至2023年9月,共形成调研报告《送阅件》27篇,平均每年不足5篇,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支持力度不够,发表的246篇科研论文中国家级0篇,省级仅61篇
       整改情况:努力提升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水平,为党委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当好“调研员”,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针对性较强的决策咨询成果。一是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共计形成报送《送阅件》9期,其中6期得到了市级领导签批。二是建立“学员调研报告党校专业教师指导”工作模式,15个春季主体班学员调研小组配备了9名党校专业教师。三是大力开展科研协作,组织教师申报科研协作课题。2024年以来,已组织教师申报辽宁省委党校(院)决策咨询课题9项、辽宁省委党校(院)科研协作课题6项。四是发布了中共锦州市委党校(院)级调研课题招标方案,设置了5个教研咨一体化课题,组织教师参与校(院)级科研课题和各级各类科研协作课题申报。2023年教师发表文章54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级22篇。政治理论教研室王文旭老师撰写的《锦州推进数字建设增添经济发展新动能》在2023年7月14日《中华工商时报》刊发。张坤撰写的《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东北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在2024年4月1日《国际商报》刊发。辽宁省委党校2024年1月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党校系统第十四届科研评奖获奖单位和成果的决定》(辽校(院)办发〔2024〕4号),我校荣获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问题9对下级党校的业务指导不够。调研不够深入,2018年以来,仅在2021年9月形成2篇调研报告,且提出的“有关建议”与县级党校存在的问题无关2021年至2023年,3个年度的业务指导工作计划不详实,未明确具体的时间、任务和目标等对县区教学专题库建设指导不够,县区教学专题库课程数量不多。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业务指导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与下级党校的联系和指导,统筹推进全市党校系统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党校办学质量和整体优势。一是主题教育期间,各校委带领教师团队深入县级党校开展对口调研,现场了解情况、现场解决问题,其中《关于提质培优背景下强化县(市)区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关于推动党校教师送课下基层开展理论宣讲工作走深走实》两篇调研报告,对县(市)区委党校教学质量及加强队伍建设、县级党校宣讲工作等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下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和调研。二是加强对县级党校教学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我校举办了2023年县(市)区委党校提升“用学术讲政治”能力教学比赛和2023年全市党校系统师资班培训。面向县级党校教师开放市委党校主体班课堂、集体备课和新专题试讲等教学活动,面向县级党校征集教学新专题,重新修订市县两级党校教师教学专题库,确保每年更新。三是按照《2024年省委党校业务指导工作要点》内容,结合2024年市委党校工作部署,制定了《2024年市委党校业务指导工作计划》。
       问题10咨询决策作用不明显。在2022年9月28日提交《加大生态旅游宣传力度 走好锦州生态旅游发展之路》的调研报告后,未再针对市委进一步落实生态旅游的部署要求开展过课题研究。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引导、鼓励学员、教师挖掘选题,将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决策咨询报告。一是在《加大生态旅游宣传力度 走好锦州生态旅游发展之路》咨政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了多角度、小切口的细化研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校委班子重点调研课题中,《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下锦州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对策研究》对如何做到一产和三产有机结合有效壮大生态旅游产业实现绿色发展提出了时效性对策措施。二是2024年1月24日报送的53期送阅件《文旅融合 提质赋能——关于“医巫闾山旅游带”建设发展情况的调研》,在打造“医巫闾山旅游带”成为“中国北方生态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北方康养高地”促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建议,该咨政报告得到了市级领导签批。三是锦州市委党校(院)级调研课题招标方案中设立了“关于乡村振兴背景下锦州农村生态旅游与绿色农村经济融合发展的研究”调研课题题目,并优先立项。
       问题11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教育培训的主动性不强。未将《优化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要求作为重点授课内容,在2023年9月的县级领导干部进修班教学计划中,仅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学员晚间“云自学”自学内容。 
       整改情况: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需筹划课程设置,充分发挥党校理论学习前沿阵地作用,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主动性。一是我校教师已开发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2024年锦州市政府报告解读》《牢牢把握东北的重要使命 奋力谱写东北全面振兴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教学专题课程,并在2024年春季主体班教学计划中安排了相关课程。同时,课后增加了学员研讨环节,巩固学习成果,注重实践转化。二是充分利用领导干部上讲台和学员上讲台载体,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邀请锦州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明讲授《打牢新时代使命任务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锦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傲涤讲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市委网信办副主任赵旭东讲授《浅谈网络舆情管控的意义及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方法》等课程,特别是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朝辉与我校教师共同完成的访谈式教学课程《让国土空间规划为锦州市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受到学员的广泛好评。截至目前,已有15名市直领导干部和科室业务骨干来校授课,后续我校将继续邀请各领域领导干部到校开展授课。
       问题12案例式教学课程开发力度不大,案例库建设不足。截至目前,市委党校案例式教学课程仅5堂,主体班次中案例式教学的课程比重未达到不低于每学期总课时15%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锦州市委党校教研人员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提高案例式教学课程开发对应的奖励分值。二是邀请了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专家教授通过理论辅导和课程实操演练等方式为全市党校教师做案例式教学课程开发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党校教师案例式课程开发能力。三是重新审定了我校现有专题课程中案例式教学专题和经典案例课数量,截至目前已有11节。在2024年春季学期一个月以上主体班中案例式教学课程均达到15%的比例。今后,我校将加大案例式教学课程开发力度并合理安排课时,完成课程比例要求。
       问题13对意识形态重要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2019年以来,未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开展学习,未通报意识形态情况。
       整改情况:多措并举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专题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形态。一是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由党校教师做了关于《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辅导。三是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形成1篇体会文章。四是通报了2023年全市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情况。
       问题14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仍有差距。人事变动后未及时调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至2022年未召开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未做到“应学尽学、全覆盖”。
       整改情况:已成立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架构和相关职责,并召开了2024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总结2023年工作,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合理利用“学习强国”理论学习平台。校委班子成员带头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理论学习,鼓励全体教职工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经常性学习。
       问题15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方面有差距。2023年,未组织召开每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存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照上级要求,将2023年各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资料重新梳理完善,做好归档留存。二是落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制度》,召开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三是健全完善学校网站、公众号稿件审核工作机制,落实《新闻宣传审稿制度》,强化稿件采写人和科室负责人这个审核编辑团队的审核把关职能,确保信息传播安全准确。
       问题16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执行上不严格。2020年以来,未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检查、考核、通报、培训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检查、考核、通报、培训等制度,并将制度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每月督查、季度检查。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支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三是意识形态领域季度分析研判后,各支部通报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情况。四是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形式进行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和培训。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问题17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2020年以来,未达到“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未开展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完成班子成员党建相关工作。一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4月12日,机关党委书记谷雪梅同志主持召开校委会,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4月15日,机关党委书记谷雪梅同志主持召开了落实管党治党一岗双责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二是校委班子成员分别成立调研小组,结合党校工作实际,以谈心谈话、深入相关科室走访等形式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问题18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严不实。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督促力度不够,开展廉政谈话不深入,与廉政风险点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发挥好党校从严治党的“风向标”作用,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制度建设,确保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一是校委班子成员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担负起抓廉政建设的任务,加强对分管科室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每季度督促检查1次分管科室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等情况。二是规范执行廉政谈话制度,紧密结合廉政风险点,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开展教育提醒,传导责任压力,引导其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
       问题19开展警示教育不够,以案促改效果不佳。开展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只采取案例通报方式开展2018年以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效果不佳,2023年4月10日,在省级主体班教学中出现播放不良内容视频的严重教学事故2名相关工作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整改情况:将3-6月设为警示教育月。一是组织党员、干部逐步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二是2023年11月,观看警示教育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强化正风肃纪》。三是2024年3月26日、4月9日,分别组织主体班学员及部分教职工到辽宁省锦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听取涉案人员现场现身说法,达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的效果。四是开展日常廉洁提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校微信平台和微信群等推送警示教育宣传知识、酒驾醉驾警示信息等。五是2024年3月12日,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抵制酒驾醉驾工作,组织全校教职工在《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上签字。六是制定了《中共锦州市委党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文件,强化教职工责任意识,严肃教学纪律,达到以案促改效果;七是规范主体班、对外班次学员的经常性警示教育,推动学员管理工作从严从紧,践行从严治校原则。八是对现有电教片源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彻底清除非正规渠道收集的电教片。九是严格教学资源审核把关程序,完善了《中共锦州市委党校教学资源审核制度》,出台了《中共锦州市委党校教学资源建设审核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教学资源管理工作,严格填写《教学资源审核登记表》《教学资源使用登记表》,进一步规范教学资源建设管理。十是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观念,注重抓好工作细节。
       问题20: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2018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1条,均不是派驻纪检组主动监督发现。
       整改情况:通过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检查,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
       问题21:日常监督力度不够。2018年1月至2023年7月,市委党校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65次,派驻纪检组40次未参会;市委党校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健全,14名工勤编制人员未登记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按时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发现问题后提出意见建议,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二是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监督,督促市委党校建立健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同时对所属人员持有的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进行全面筛查,建立因私出国(境)工作台账,并对证件进行集中保管,同时将14名工勤编制人员登记备案。
       问题22食堂合同未经政府采购。2021年5月,市委党校与锦州望家欢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续签65万余元食堂主副食供货合同,未经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坚持以案促改,增强风险意识,履行采购程序,杜绝此类问题。1月19日,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学习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的最新文件和工作规范,提高履职能力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工程类和服务类等采购工作流程。
       问题23食堂账目原始凭证不规范。2018年至2022年69次对外班和主体班在市内用餐伙食费发票只有总金额,无人数、明细,涉及金额26.36万元。
       整改情况:健全优化财务制度,完善财务报销附件,确保票据凭证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一是所有对外班和主体班外出就餐伙食费发票已明确用餐人数、餐费单价、总价,并提供学员手册、课程表或行程单。二是严格落实报销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退回,不予报销。
       (三)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有不足,基层党组织建设效果不佳
       问题24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校委会、校长办公会、校务例会职责不分,会议“一锅粥”。校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未使用记录簿用校委会代替校长办公会和校务例会,应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讨论的问题,在校委会上直接研究,致使校委会研究议题较多,决策缺少充分讨论。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各项会议制度,厘清会议职责,科学统筹会议事项。一是完善会议制度,制定了《中共锦州市委党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修订了《中共锦州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安排会议力求精简,注重实效,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三是规范会议环节,校委会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相关规定,确保会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四是规范会议记录,校委会记录已启用专用记录簿,不再使用活页做校委会记录。
       问题25“三重一大”制度未落实到位。未单独制定“三重一大”制度支出2020年校园绿化暨环境卫生社会化管理费5万元,支付保安服务费8.28万元,支付办公室、招待所物业保洁服务费15万元,签订2021年办公楼和食堂防水补充合同19.63万元,均未经校委会集体讨论通过。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了《中共锦州市委党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必经集体研究决定,规范议事决策,形成会议研究事项闭环管理。二是3月26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共锦州市委党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中共锦州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应递交校委会审议事项范围,提升工作专业化能力。
       问题26:民主生活会走过场。2018年以来,有3次会前未研究召开民主生活会方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较多直面问题、直奔主题、一针见血的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严肃组织生活,确保有效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是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组织校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研究召开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特别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二是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环节,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充分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给对方提出意见,为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做好铺垫。三是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时,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真正直奔问题、切中要害,直接指出对方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揭短亮丑,红脸出汗。
       问题27: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开展谈心谈话不够,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较少。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程序,实现班子成员真正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一是校委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为普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做好示范。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随时了解教职工日常工作、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等。对于情绪波动较大的教职工,及时掌握相关情况,通过心贴心的交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同志加倍关心,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三是校委班子成员严格要求自己, 按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集体学习和相关载体活动。
       问题28落实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要求有差距。2021年度考核未向参加民主评议人员通报评议结果,未针对评议结果进行分析并制定措施2022年度考核未对科级领导干部开展政治表现测评,也未建立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
       整改情况:在2023年度考核中,已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政治表现测评,26名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均已建立。
       问题29: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规范。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没有专用记录本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不完整,存在校委会讨论不规范、得票结果与纪实不一致、无考察组成员签字、无校委会会议记录复印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晚于校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时间、无考察材料等情况。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并严格执行,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一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并集中观看《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指导光盘。二是重新整理2017年12月以来提拔的6批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补充了考察组成员签字、校委会会议记录复印件等考察材料。三是已启用干部任免事项会议专用记录本。
       问题30: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17名干部人事档案中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无签字、党组织章、日期等,专项审核表无审核签字2020年以来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均未记载平时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等次。
      整改情况:不断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干部工作质效。一是1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要求,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出库、入库的管理。二是在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后,组织编制人事科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对我校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核查,补充了毕业证书、专项审核表审核签字、学历证书复印件签字、党组织章、日期等内容。三是严格执行中央以及省、市委出台的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对2021年以来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补充记载平时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等次,在2023年度考核中切实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问题31:落实“三会一课”标准不高。2021年、2022年党员活动日未达到每月1次要求。“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长期病假党员无缺席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委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1+8”文件——《关于贯彻落实辽委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方案》,树立“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规范推进“三会一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二是组织各支部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及党员活动等相关记录,做到填写规范、信息准确、字迹清晰。
       问题32: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对党员学习缺少检查。党员学习笔记不全且存在内容不全、用粘贴材料代替笔记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把做好学习笔记作为检验理论学习的有力佐证,强化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端正学习态度。各党小组每月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各支部两个月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不整洁、记录不全的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党员形成认真学习理论、及时做好笔记的自觉。
       问题33: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效果不佳。未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个一”活动。
       整改情况:持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力争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历史观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等。二是组织开展党史学习“三个一”活动——班子成员讲一堂党史课,党支部组织一次党史知识测验,党员读一本党史书,让党史学习“热”起来、“活”起来。
       问题34: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程序不规范。2018年以来,新发展的3名党员档案材料有缺失,其中1名预备党员转正延期近1年。
       整改情况: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有效。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要求,在申请入党、发展对象、支部大会、预备党员、预备转正等阶段,严格履行发展党员手续。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记载,保障党员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截至目前,我校已将3名党员档案材料补全。同时,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制度建设仍有欠缺
       问题35:在“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上依然存在漏洞。2018年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2013年至2016年,机关公务车辆经费超支50万元”问题后,市委党校在2018年和2019年仍出现超预算支出公车费用5.58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推进开源节流,高效节约,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安排公务用车,促进公务车辆经费合理支出。2020年以来,我校公务车辆经费没有再发生超支情况。一是修订了《市委党校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实行统筹调度、专车专用、集中停放措施,并要求集体公务活动集中乘车,减少单车出行台次,从源头上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二是按季度统计分析“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要求有用车需求科室需在《公务用车易》APP上申请使用公车。公务用车日常运行、加油、维修、保养均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将维修图片、费用以及加油小票、行驶里程等数据上传平台,确保公务用车的使用、维护公开透明。四是公务用车维修、保险、GPS安装等业务均按照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要求,定点维修保养、定点上保、定点安装。
       问题36:制定整改时限存在形式主义情况。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打折扣”并未达到整改方案中明确的“全年不少于20次”和“班子成员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要求。
       整改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频次安排上注重结合实际,按照上级要求每月至少安排1次学习,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同时,做好个人学习笔记,保证记录工整、内容完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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